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
100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研習—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競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100年度精進教學補助要點
二、宜蘭縣輔導團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
三、宜蘭縣100年度九年一貫國民教育輔導團計畫
四、宜蘭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(99-102年)
五、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
六、「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」
貳、計畫目標:
一、實踐精進教學計畫並提升學校教師教學能力之精進。
二、確實辦理「理論」與「實務」並重的教師研習,精進教師教學能力,豐富學生課堂學習與增進學習成就。
三、提升本縣教師將環境教育議題融入各類學習領域之行動能力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二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政府
三、承辦單位:宜蘭縣國民中小學環境教育輔導團、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
四、協辦單位: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台灣師範大學
肆、經費來源:由教育部及縣政府輔助。
伍、徵選初審活動時間:即日起至100年10月24日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陸、收件地點與方式:宜蘭縣大進國民小學教導處彭成文主任收。「附件二」請準備紙本一式三份,餘「附件一」、「附件三」、「附件四」請準備紙本一份,另附光碟一份(請參閱注意事項說明)。
柒、參加對象:本縣中小學教師,12班以上之學校請務必協助送件參加。
捌、徵選內容:
一、配合宜蘭縣年度重大教育議題,本次徵選內容主題涵蓋如下:「戶外教學」、「能源科技與節能減碳教育」、「防災教育」、「生物多樣性教育」與「社區環境行動教育」等五個面向,請務必註明參加類別。
二、為配合環境教育法四小時之課程或活動要求,課程設計節數至少四節以上。
三、應符合環境教育課程之理念,發揮活潑創意教學理念,精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並能落實於教學中之教案事例。
四、可就學區或學校位處之鄉鎮範圍,選定數個具環境教育價值之地點或事物,規劃「戶外教學學習路線」之教學活動設計。
五、請依據「附件二」相關格式內容撰寫,如有「學習單」、「教學媒材」、「延伸學習」、「參考資料」及「教學成果」等資料可一併附上。
玖、徵選標準及評分方式:
一、評選標準:
(一)教學活動整體架構之完整性(30%)
(二)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之概念(25%)
(三)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(25%)
(四)特色或創意(20%)
二、評選方式及獎項:
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,針對教師作品進審查,遴選「特優」1名、「優等」3名,及「佳作」5名。
壹拾、頒發獎狀、禮券及表揚:
一、於100年11月11日前完成評審程序,公告獲選之特優、優等、及佳作之範例,並建議各校依權責從優敘獎。
二、獎項及名額
獎項 | 獎狀及獎勵(禮券) | 名額 |
特優 | 2,000 | 1 |
優等 | 1,500 | 2 |
佳作 | 1,000 | 5 |
三、各獎項名額,若因作品未達標準得從缺。
壹拾參、本計畫陳本府教育處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壹拾肆、注意事項:
一、徵選之作品可以以個人或團體形式報名,團體報名以三人為限。
二、請參選教師或團隊務必填寫「附件一、報名表」、「附件三、切結書」及「附件四、授權書」(附件三、四,每人填寫一張);「附件二、教案設計格式」紙本請準備一式三份;「附件二」完整內容與相關教學資源媒材,請另行燒錄成電子檔一份,並於光碟上註明作品名稱、學校與作者姓名。
三、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創作者所有,但須授權予教育處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、不限時間、次數、地域或方法非營利之校園環境教育教育推廣使用,著作人並應承諾對教育處所指定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四、設計作品須依智慧財產權、專利權等規定辦理,須為親作,教案之研發請勿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。引用資源或圖片等應特別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,註明資料出處或來源,如有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,由法院判決屬實者,則追回原發給之獎狀及獎勵,並應自負責任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
五、徵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一併提供電子檔,若有實際活動資料或輔助教材,也請一併附上,以供評審參考。
六、未盡事宜另行公告。
100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研習—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競賽評分表
編號 | ||
參加類別 | □戶外教學 □能源科技與節能減碳教育 □防災教育 □生物多樣性教育 □社區環境行動教育 | |
單元名稱 | ||
學習階段 | □幼稚園 □國小 □國中 □高中 □高職: 科 | |
評分一 (範圍70-96分) 總計: | (一)教學活動整體架構之完整性(30%): (二)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之概念(25%): (三)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(25%): (四)特色或創意(20%): 評審簽章: | 備註: |
評分二 (範圍70-96分) 總計: | (一)教學活動整體架構之完整性(30%): (二)是否符合環境教育之概念(25%): (三)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(25%): (四)特色或創意(20%): 評審簽章: | 備註: |
平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