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辦理期程:101年1月至12月
- 訪視方式:
(一)訪視人員:由本縣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擔任。
(二)到校輔導:從去年度環教考評成績不佳(丙等或乙等)學校中,篩選3-6所學校進行到校輔導訪視。
(三)申請輔導:各校視推動環境教育相關業務活動上之需要,主動向輔導團提出相關諮詢或到校輔導,人力資源包含:專家顧問團、輔導團專業講師、專案計畫申請等。
- 考評方式:採兩階段訪視
(一)考評時程:初評101年12月6日~101年12月7 日
複評101年12月10日~101年12月14 日
(二)考評委員:由縣府遴聘大學教授、退休校長、教育處代表、環保局代表組成。
(三)考評對象:全縣各國民中小學一律參加。其中國中一組,國小二組。
國小第一組:溪南學校(南澳鄉、蘇澳鎮、冬山鄉、三星鄉、五結鄉、羅東鎮)
國小第二組:溪北學校(壯圍鄉、宜蘭市、礁溪鄉、員山鄉、頭城鎮、大同鄉)
(四)實施方式
1.初評(全面採線上考評):各校依據考評指標,建置部落格,將相關資料放置在學校首頁連結,考評委員依據線上資料進行初評。
2.複評:從初評學校中,擇優(考評成績90分以上)與擇成績不良(考評成績80分以下)進行複評,方式如下:
(1)擇優複評方式:到教育處進行簡報,由考評委員進行答詢,評定分數。
(2)成績不良複評方式:考評委員到校考評:學校簡報→資料審閱→座談。
(五)訪視總成績列等:
等第
特優
優等
甲等
乙等
丙等
分類
90分以上
89-85分
84-80分
79-70分
低於70分
(六)考評指標:如附件